关于选调优秀干部或教师到长安区任职的通知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接长安区委组织部《长安区在驻地高校选调领导干部实施方案》,长安区拟从华体会(中国)官方选调优秀干部或教师任职,具体人选条件及程序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报名推荐表。书面申请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院系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均签署意见)。处科级干部请将书面申请和报名推荐表报党委组织部,教师请将书面申请和报名推荐表报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组织部。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61217:00.

3.选调任用的人员一经录用,则需按《华体会网页版调入、接收教职工协议书》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调离手续。

附件:长安区在驻地高校选调领导干部实施方案.doc

 

 

党委组织部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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