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华体会(中国)官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校团委工作实际,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主要职责

1.本次公开选拔的岗位和人数:

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人选  1

2.主要职责:

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要职责为:负责校团委全局工作,传达落实校党委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校团委的工作任务,围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思想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工作,具体开展思想引领、就业创业、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舆情研判等工作,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公开选拔对象应符合《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

2.副处级干部或任职满三年的正科级干部;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业教师;

3.副处级干部、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年龄在36周岁(含)以下(即198071日以后出生);任职满三年的正科级干部年龄在34周岁(含)以下(即19827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填写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报名表并送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7417:00

2.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校团委组成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在3人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答辩。

4.考察。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商团省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向全校公示。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以适当形式公布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附则

上述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组织部干部科(长安校区7号楼5-18)

联系电话:88308136

E-mail:gbk@nwu.edu.cn

附: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校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报名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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