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华体会(中国)官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工作实际,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华体会网页版关于实施教学科研单位去行政化改革的通知》,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公开选拔对象应符合《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编在岗正高级职称教师;
3.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填写《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送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7:00。
2.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人力资源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人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
4.考察。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向全校公示。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公选工作的严肃性,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附则
上述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308136
联系地址:组织部干部科(长安校区7号楼5-24室)
附: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