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华体会(中国)官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工作实际,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华体会网页版关于实施教学科研单位去行政化改革的通知》,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公开选拔对象应符合《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编在岗正高级职称教师;

3.1967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填写《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送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12517:00

2.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人力资源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3人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

4.考察。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向全校公示。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华体会网页版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公选工作的严肃性,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附则

上述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308136

联系地址:组织部干部科(长安校区7号楼5-24)


附:华体会网页版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无行政级别)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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