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发〔2021〕2号
各基层分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分会作用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华体会(中国)官方工会工作水平,推动工会建设重心下移、资源下放,充分激发基层分会内在活力,使其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现结合华体会(中国)官方实际,就开展“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试点暨培育“一院一品”品牌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联系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普遍需求,按照民主之家、发展之家、和谐之家、文化之家、温馨之家的要求,积极开展“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试点,创建一批“示范职工小家”;同时,作为“示范职工小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和支持基层分会结合自身实际,培育、凝练富有时代特征和工会特色的“一院一品”品牌项目,丰富建家工作内涵,创新工作形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谐校园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共建原则。坚持“党建带工建”,切实发挥院系党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党政工齐抓共建新格局。
2.创新原则。“示范职工小家”建设和“一院一品”品牌项目培育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赋予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3.服务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为目标,通过创建“示范职工小家”,打造“一院一品”品牌项目,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4.带动原则。立足实际,整体部署,分步推进,每年创建若干家“示范职工小家”,通过创建活动带动“职工小家”建设和工会工作水平提升。
三、工作机制
1.各基层党委应加强对建家工作的领导,确定“示范职工小家”建设方案和“一院一品”培育项目,协调解决建家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支持基层分会工作。
2.各基层分会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贴近教职工需求,加强顶层设计;要积极争取行政支持,整合资源,精心谋划,做好“示范职工小家”创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
3.各基层分会应根据本单位确立的方案组织建家活动的具体实施,在创建“示范职工小家”中发挥积极主动作用。
四、建设标准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六项基本要求,制定华体会(中国)官方“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从组织领导、民主管理、权益保障、师德师风与文化建设、自身建设、特色与创新等 6 个方面进行建设,详见《华体会网页版“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附件1)。
五、申报与创建
1.自查与申报
(1)各基层分会对近年来建家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华体会网页版“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
(2)制定本单位“示范职工小家”建设方案,并参照《华体会网页版基层分会“一院一品”品牌项目类别》(附件2),确定“一院一品”品牌项目及创建方案,于5月28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3)填写《华体会网页版“示范职工小家”申报表》(附件3)和《华体会网页版基层分会“一院一品”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4),经分会委员会和本单位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于5月28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2.建设与考评
(1)校工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3-6个基层分会开展“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试点,同时,开展“一院一品”品牌项目培育。
(2)各试点基层分会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工作,校工会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过程指导,以督促推进工作开展。
(3)各试点基层分会对本年度建设情况及取得成效进行提炼总结,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依据实施成效考核评估。
3.授牌与表彰
校工会将组织召开“职工小家”建设推进会,对通过考核评估的基层“示范职工小家”授牌,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得“示范职工小家”者,校工会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其“一院一品”品牌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职工文化品牌评选。
附件:1.《华体会网页版“示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
2. 华体会网页版基层分会“一院一品”品牌项目类别
3.《华体会网页版“示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4.《华体会网页版基层分会“一院一品”品牌项目申报表》
华体会网页版工会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