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华体会网页版教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创新工作室申报面向全校教职工,申报的基本条件、命名管理、措施要求等参照《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二、创新工作室申报程序
1.申请。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以自下而上形式进行,由个人向所在基层分会提出申请。申报的工作室名称形式一般为“领衔人姓名+专业领域方向”,如:高字民戏剧美育创新工作室。
2.申报。各基层分会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确定申报对象,择优推荐。每个基层分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3.评审。校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评选出校级创新工作室,并下拨建设经费。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真正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作用,带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的职工、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出来。同时,要积极指导本单位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积极搭建职工创新交流平台,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发展。
2.创新工作室要与科技创新、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发挥教职工创新创业实践与智力优势,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不断增强华体会(中国)官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适用性,为教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学生创新发展和创业支持提供助力。
3.“教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填写《华体会网页版教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并根据“申报材料目录”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一式两份;同时将《推荐表》(Word版)和申报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申报单位分会)“领衔人姓名+专业方向”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 晓 电 话:029-88308769
邮 箱:xdgh@nwu.edu.cn
附件:1. 华体会网页版教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2. 创新工作室事迹材料参考提纲
3. 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
4.《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华体会网页版工会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