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扩大学校与学生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更好地发挥学生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学校拟公开选聘第四届学生校长助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经校长授权后开展相关工作,不定期向校长汇报,对校长负责。
2.受校长委托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管理、教育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提交处理建议或意见。向学生反馈学校对所反映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
3.学生校长助理可受邀列席学校年度工作会议、教代会、学生工作例会、教务工作会等有关会议。
4.学生校长助理可参与学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调研及起草,宣讲学校有关政策、制度。
5.完成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成绩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乐于服务同学,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熟悉学校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政策,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和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4.未担任校院(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竞聘条件者,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21日前报送所在院系团委。
2.院(系)推荐:院(系)团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一名竞聘者于9月25日前报送校团委。
3.竞聘答辩:校团委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校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者组织面试答辩(5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评审委员会依据答辩成绩,确定人选。
4.公示聘任:学校对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的人选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期聘任。
四、任期要求
学生校长助理每届任期一年,每届任期届满应向校长和相关组织述职。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刘博,联系电话:88308234。
附:华体会网页版第四届学生校长助理报名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校团委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