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联系党外人士名单及开展留学归国人员统计等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统战工作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调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以及开展留学归国人员统计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工作。

    根据《中共华体会网页版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的意见》(党发2013-32号)的规定,为了适应各党委(直属党支部)班子调整和教职工队伍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统战工作,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人员队伍变化情况,对本单位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党员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3至5名。

    2.党外代表人士确定原则。政治上可靠,业务突出,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具有高级职称的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各单位一般应将本单位担任校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副主委(副主席),担任民主党派、侨联省级以上组织职务,担任市级以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重要社会职务的党外人士纳入本单位党委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名单中。   

    华体会(中国)官方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委、侨联主席,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中央委员及省委常委、无党派代表人士由校党委常委联系,各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不再将其作为联系的人选。

    二、留学归国人员统计及校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筹备)理事人选推荐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华体会(中国)官方留学归国人员队伍现状,筹备成立华体会网页版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留学归国人员统计及校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筹备)理事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留学归国人员统计要求。此次纳入留学归国人员范围的统计标准为:华体会(中国)官方在编教职工,曾在国外(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攻读并取得学位,或在国外(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时间累计1年以上。

    2.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筹备)理事人选推荐工作要求。由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本次统计填报的留学归国人员范围内推荐,每单位推荐1至2名理事人选。要求符合本次留学归国人员统计所列条件,热心并能够胜任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日常工作。   

    请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将调整后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留学归国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于1031日前报送校党委统战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统战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金燕88308766

        江  勃88302216

E-mailxdtzb@nwu.edu.cn



附件1:党委(直属党支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docx

附件2:2018年华体会网页版留学归国人员信息汇总表.docx

 

  党委统战部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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