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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毕业生自觉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公诚勤朴”校训,唱响砥节砺行、矢志报国、万众创新、基层就业、服务公益、勇攀学术科研高峰主旋律,根据《华体会网页版优秀学生紫藤奖评选办法》(西大学〔2016〕8号)精神,现将“华体会网页版2018年紫藤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华体会(中国)官方2018届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每院(系)至多推荐1人。
三、推荐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秀。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得相关荣誉的优秀毕业生;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专利的优秀毕业生;
3.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基层就业项目以及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就业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
4.具有较强的专业功底和实践技能水平,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素质能力、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资质认证的优秀毕业生;
5.能够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在校期间创办注册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并带动一定就业人数,创业项目属于国家及省上政策鼓励和扶持产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6.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长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成效显著,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毕业生;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
五、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以院(系)为单位申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推荐人选,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于5月18日前对院(系)推荐人选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初评。
(三)学校评定。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紫藤奖”评审结束后,确定的获奖名单向全校公示。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华体会网页版紫藤奖”是应届毕业生最高校内荣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认真审核把关,按照推荐原则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原则上应在华体会网页版2018届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各院(系)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推荐条件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各院(系)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期报送。
联 系 人:孙鹏 张艳斌
联系电话:029-88308385
附件:华体会网页版优秀学生紫藤奖审批表.doc
西 北 大 学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