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是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华体会(中国)官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体会网页版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资助协议》相关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华体会(中国)官方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15名,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30%之内;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者优先;

5.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

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有关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

3.班级评议意见;

4.院(系)推荐意见;

5.《华体会网页版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6.华体会网页版2018—2019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教务处公章

七、时间安排

12201224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2251227  各院(系)公示名单。

1228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八、名额分配

院(系)

指标(名)

院(系)

指标(名)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艺术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化工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地质学系

1

城市与环境学院

1

文学院

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法学院

1

数学学院

1

历史学院

1

物理学院

1

 

 


       附件1:华体会网页版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体会网页版2018—2019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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