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广大毕业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改派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华体会(中国)官方本学期办理改派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在改派受理时间内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简称“就创中心”)递交纸质材料,就创中心次日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一、手续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均需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改派申请,院(系)须审核通过。
2.书面申请
毕业生依据各自情况,向就创中心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a. 从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需提供: (1)报到证原件及原单位退函(离职或解约证明); (2)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3)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毕业时有签约单位但是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的学生也属于该种情况。
b. 从原单位改派回生源地,需提供: (1)原单位退函(离职或解约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2)报到证原件; (3)改派申请表; (4)户口本户主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c. 毕业时未就业,从生源地改派到单位,需提供: (1)报到证原件; (2)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3)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d. 报到证丢失补办: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个人申请、改派申请表(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超过三年补办时限需办理丢失证明的,请提供个人申请及毕业证复印件。
二、本学期改派受理时间
次数 | 接收改派材料时间 | 领取报到证时间(下午) |
1 | 2019年3月12日 | 2019年3月13日 |
2 | 2019年4月2日 | 2019年4月3日 |
3 | 2019年4月23日 | 2019年4月24日 |
4 | 2019年5月14日 | 2019年5月15日 |
5 | 2019年6月4日 | 2019年6月5日 |
三、有关说明
1.已办理过违约或解约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改派。
2. 改派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未尽事宜,参见《华体会网页版关于毕业生改派的规定》http://jiuye.nwu.edu.cn/website/news_show.aspx?id=5053
4.改派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iuye.nwu.edu.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2
5.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东侧2-11就业指导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00-17:00
联系电话: 029-88308385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