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学校对毕业生的深厚情谊,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情感认同,学校决定制作蓝田玉印章赠送2019届全体毕业生。为确保所购物品的质量,学校拟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有意向投标的商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体会网页版
二、项目名称:毕业生纪念品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时间:2019年6月15日
五、交货地点:华体会网页版长安校区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拟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应于2019年3月26日至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华体会网页版长安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购买标书,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商家必须全面认真了解招标方所采购物品的规格、尺寸、材质、质量等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报价表为最终报价,明确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条款;
5、投标文件及产品样品由投标人投标时带入投标现场;学校提供设计方案的ppt展示。
以上所要求的资格文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资质部分按以上顺序装订于投标书中。投标人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文件和装订标书,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九、保证金的收押和退还原则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3000元现金),投标报名时现场缴纳。
2、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为了规范和约束投标人的行为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开标时,凡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当天予以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招标人的赔偿:
(1)报名参与本次投标,但在招标当日无故缺席的(经招标人许可的除外);
(2)招标现场提供虚假授权、有围标等违规行为的;
(3)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5)不能响应标书且现场未做说明的。
3、本次投标,投标人中标后(无论整体或部分中标),投标人须交纳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十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账),合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3000元现金)。待合同执行完毕、产品验收合格后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招标人的赔偿:
(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的;
(2)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的;
(3)不能按合同履约的。
十、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80%,毕业纪念品赠予毕业生并确认所购物品无质量问题后再付剩余货款(按最终实际供货量计算)。
十一、招标产品要求:
1、要求使用学校校徽、校训等标识元素;
2、外型要求:印章大小为2.5cm*2.5cm*7.0cm长方体,顶面打磨成弧形,顶端钻孔穿穗,正面雕刻校徽、“华体会网页版”标准字样和“二零一九年七月”字样,背面雕刻校训“公诚勤朴”标准字样,底面雕刻学生姓名,字体为隶书,雕刻方式为阳刻;
3、材质要求:颜色素雅,黄绿色,以浅橄榄色为宜,至少达到腊状光泽。矿物分布均匀,质地致密细腻光洁,无纹裂及其他明显缺陷。硬度Hm=3~4,密度2.57(+0.233,-0.13)克每立方厘米。整批产品用料相近,品相相似;
4、工艺要求:图样清晰,雕刻清楚,打磨光滑,不可有缺角、破损等明显质量缺陷,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性;
5、包装要求:每枚印章用木盒独立包装,木盒上左上方印华体会网页版校徽,木盒正中印“华体会网页版”标准字样;
6、数量:7300枚。
十二、抽检及验收办法
由学校组织有关玉石专家对产品的材质、工艺、包装进行抽检验收,抽检比例为产品数量的百分之十,抽检不合格率不高于总样品数量的百分之一。具体抽检办法为:
抽检不合格率 | 处理办法 |
不合格率< 1% | 合格,不作处理。 |
1%< 不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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