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指导,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等媒体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华体会(中国)官方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华体会(中国)官方全日制普通在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1日中午12点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材料电子版邮箱打包发送时,邮件标题统一为:省份—学校—事迹类型。例如:陕西—华体会网页版—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4)每个院(系)至少推荐1人,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联系电话:88308133。
附件1——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
附件2——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