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网页版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华体会网页版专职辅导员选聘实施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根据华体会(中国)官方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作风修养。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潜心育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记录。

3.专业能力。所学专业不限;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4.学历学位。应为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11日后出生,含11日),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11日后出生,含11日);国内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1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原则上应为2021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5.学生干部经历。具有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健康状况具备辅导员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324-47日。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交《华体会网页版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其中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境)外毕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业成绩相关材料扫描件;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扫描件;主要获奖证书扫描件。应聘者在华体会网页版招聘官网投递简历(http://zhaopin.nwu.edu.cn/请详细阅读网站中的“应聘须知”模块,按要求填写简历。

2.资格网络初审:起止时间为48-9日。学校成立资格审查考核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学习成绩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结果将于412日在学校官网(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

3.资格复审:4月15日。通过资格网络初审人员须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党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4月17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时间120分钟。笔试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和行政能力。

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不超过招聘计划12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名单。

5.面试:424日。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分组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制。

由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加权从高到低取不超过招聘计划3人数确定参加综合考查人员名单。

6.综合考查:4月25日。要考查入围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分组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制。

7.心理健康测试4月26日。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查,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实行一票否决制。

8.考察政审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9.身体检查对入围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此次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应于规定时间报学生工作部(处)。

10.学校公示在心理健康测试、政审、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笔试面试、综合考查成绩按照(3:4:3)比例加权确定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1.岗位分配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根据院(系)学生数量和辅导员需求,确定拟分配单位。拟聘人选与校内拟分配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对未能确定校内分配单位的拟聘人选由学校统一分配。

12.聘用管理。拟聘人选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就业协议。超过时间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者,拟选聘人选按照排名总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聘用后须服从学校关于辅导员队伍人员管理的统筹安排。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岗前实习和培训。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华体会网页版通知公告及招聘官网信息,并保证手机畅通。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老师 029-88308133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7:00

 

 

 

学生工作部(处) 人力资源部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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