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根据《华体会网页版军事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校内选聘军事理论课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若干名。
二、选聘条件
华体会(中国)官方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军队转业干部,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的辅导员、行政干部,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以上学历的在编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三)军事素养。具有良好的军事知识储备,熟悉国防政策法规和军事思想,了解现代军事建设发展;
(四)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五)授课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军事课教学大纲并能按照要求授课。
三、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校内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30日;
2.应聘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华体会网页版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以前;
3.资格审查。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学校面试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4.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和形式由选聘工作小组确定;
5.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和本人报名材料,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
6.公示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具体事项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填写《华体会网页版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之前报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小组遵照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8308219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