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切实做好华体会(中国)官方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严格按照《华体会网页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9〕29号)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2023级学生按照《华体会网页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2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年级学生按照《华体会网页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大研〔2019〕29号)文件要求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往年评定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9月29日前报研究生院(部)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布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和综合表现突出的特别优秀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备案后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评选与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采用网上公示与张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内容包括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评选办法、评选程序以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科研和获奖情况及评选结果等。
各单位公示期结束后,将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一律使用原件)及各单位填写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版于2023年10月14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业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备案后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应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组织管理、社会服务和“三助一辅”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和公示内容同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各单位公示期结束后,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的纸质版于2023年10月2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b@nwu.edu.cn。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上级和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修订完善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奖励条件、评审组织、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过程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并及时予以公布和进行政策宣讲。
2.健全完善评审机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主任、所长)或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任主任委员,院(系)党委(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3.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制度规定要求,认真受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及时回复处理相关异议和申诉,加强信息公开和评审过程监督,确保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郝梓含,电话:88308711。
研究生院(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