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西大研〔2023〕28 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学校在职在岗,具有五年及以上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校内导师,且至少完整独立指导过一届研究生。
2.本年度评选的优秀导师不超过10人,指标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参评名额为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总数的2%(核算后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超过1人的按照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法予以计算)。
3.上一年度被上级部门或国家一级学会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导师,学校以认定方式授予其“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不占本年度优秀导师评选指标。
二、推荐人选条件及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人选须严格满足《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
2.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培养单位,须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符合优秀导师参评条件、拟申请优秀导师者填写《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优秀导师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差额评选”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中的第八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优秀导师参评条件者可填写《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培养单位于3月22日前完成推荐人选公示及确定工作,将纸质版《华体会网页版2024年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人选的《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xwk@nwu.edu.cn。
3.研究生院于4月3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审核、综合评定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优秀导师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审议,具体时间待定。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对获得优秀导师荣誉称号者,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纳入所在单位年底奖励绩效统筹考虑;宣传优秀导师先进事迹,组织优秀导师经验交流会,推广其指导研究生的先进经验。
2.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优秀导师评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导师申报,按要求完成优秀导师推荐工作,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加强所在单位的导师队伍建设,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
3.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李萌瑞,联系电话:88308164。
附件1: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附件2:华体会网页版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3:华体会网页版2024年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