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保留公务用车单位和个人:

近期接省车改办通知,发现华体会(中国)官方有个别公务用车存在违规停放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保留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遏制公务用车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就进一步加强华体会(中国)官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华体会网页版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西大设〔2018〕3号)及各公务用车保留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细则,并加强对使用人的监督。

二、公务用车保留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做好使用事由、行驶记录、里程统计、维修保养、违章行驶等登记工作。

三、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和向校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

四、公务用车严禁违规停放。各单位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学校长安校区教学区、太白校区教学区、桃园校区教学区)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五、各单位及使用人应维护车辆定位系统,不得关闭或拆卸定位系统,定位设备发生损坏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同时,确保公务用车标识不被损坏遮挡;已喷涂标识发生损毁的,应及时重新喷涂。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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