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文件精神,盘活学校存量资金,按照《中共华体会网页版委员会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勤俭办学的工作实施方案》《华体会网页版关于2021年度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21年预算工作布置会的有关要求,即日起,财务资产部将对原定2021年年底收回的项目进行核查清理。该项工作对于学校真实反映收支、严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望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对收回项目资金来源、执行进度、执行期限等进行核查。
2.本次收回项目范围为2020年及以前年度校内预算项目。以下项目不在本次收回范围内: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外部资源拨款项目、纵横向科研经费、其他未到执行期的校内预算项目。
3.校内预算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要求使用,既要加快支付进度,也要避免突击花钱。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力求实现资金效益。
4.涉及回收的项目请于年终结账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西大商城采购业务请在12月1日前完成线上采购。(项目收回不影响借款冲销,项目收回后仍应及时核销借款)
5.收回项目中涉及已签订3万元以上采购合同并在年终结账前无法完成报销手续的,请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携带合同原件等资料,前往预算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105)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签订合同的需提供已进入采购程序的招标结果和合同未付金额,以此作为资金结转依据。
6.项目结转资金将在合同约定执行期内结转,到期收回;如合同中无执行期约定,原则上须在半年内执行完毕。
7.财资部将随本次通知一并下发拟回收项目清单,如有疑问,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及财资部预算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8335。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