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体会网页版 “健康杯”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华体会网页版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华体会网页版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华体会网页版各院系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2018年11月20日 — 12月10日
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下午 17:30。
(二)地点: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排球场
五、参赛单位:华体会网页版长安校区、太白校区、桃园校区各院系
六、参赛资格:
(一)凡华体会(中国)官方在籍学生,体检合格,经院系审核后方可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大学生医疗保险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参赛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组织队伍报名,限报男、女各一队。
(二)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队员12名。
(三)填写报名表(加盖院系公章)、保险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校医院体检证明。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五)。
(五)报名地点:华体会网页版体育教研部课外室(竞训);联系人:丁聪老师、刘戈老师;联系方式:88308758。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依据报名队数多少,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别在长安校区(A、B)和太白校区(C、D)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分别在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进行交叉淘汰赛(A1—B2、B1—A2/C1—D2、C2—D1);A1B2胜队——B1A2胜队;C1D2胜队——C2D1胜队。各赛区产生分区冠军。
第三阶段为南北区总决赛。
(二)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并执行华体会网页版排球联赛的特殊规定。
1.比赛采取3局2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个以上积分相等,则以C值决定名次(C值=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高者列前,如C值相等,则以Z值决定名次(Z值=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
2.运动员必须着统一带号码的队服(自由人除外),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
3.比赛用球各院系自带,由裁判员决定使用比赛用球。
4.各参赛队需提前15分钟到场,以便安排场地和比赛的正常进行。
5.如果出现罢赛、弃权等情况,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6.比赛过程中,除正常换人外,出现擅自更换球员的球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当场比赛违规一方判0:2负。
7.如在比赛中出现斗殴事件,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
8.某队在比赛开始时间过后5分钟仍未到比赛现场,视该队为本场比赛自动弃权。
9.各院系提供的裁判、计分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
10.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另行通知时间。
11.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
九、资格审查:
1.资格由各院系初审,体育教研部课外室进行终审。
2.凡对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须向体育教研部课外室提交申诉报告(须有院系公章)。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男、女各录取前6名,并给予奖励(奖杯、证书)。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
裁判长、教师裁判员由体育教研部课外室选派,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学生裁判员、学生辅助裁判员,以及学生志愿者。
十二、申诉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向体育教研部课外室(竞训)提出书面申请(须有院系公章)。
十三、注意事项
1.若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另行通知。
2.参赛队员须参加保险,若有队员未参加保险,不允许该队员参赛。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华体会网页版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体会网页版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华体会网页版“健康杯”排球赛报名表
参赛院系(盖公章):
领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教练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裁判一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裁判二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参赛队员号码 | 姓名 | 学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买保险 | 是否体检合格(身体健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院系辅导员签字: 联系电话: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