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通知

已选长安校区教工公寓需退原住房的教职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教职工签定的华体会网页版长安校区教工公寓选房协议书》,凡分配到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现租住学校单间房和过渡房,及长安校区教工公寓1-6号楼需退房的住户,学校长安校区教工公寓规定的装修日期为最后的交房截止日,请已选房的教职工顾全大局,克服个人困难,为保障学校房屋二次分配后的教职工能按时如期入住,在20191115日前交回原住房。

根据华体会网页版长安校区教工公寓选房协议书》第八条规定,“乙方逾期未交回原住房,超过一个月者,按每平方米20/月收取原租住房房租;逾期两个月后仍未交回租住房者,通知租房者所在单位,要求清退住房的同时,房租按60/平方米收取,并采取限电措施,下发通知扣除退房保证金”

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清退原住房。

太白校区退房联系电话:88303182,长安校区退房联系电话:88308849

附:退房流程图。

                                     

后勤集团    

20191111

 太白校区退房流程图 _ _2_.docx

长安校区教工公寓1_6号楼交房流程图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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