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工:
根据学校《华体会网页版专题会议纪要》(专纪字【2019】28号)会议要求,按照学校精神和本人承诺,已选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工需按期交回长安校区教工公寓1-6号楼原住房以及学校单间、过渡租住房。现考虑到部分教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不能按时交回原住房的,需按要求填写《延期交房申请表》,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房地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住房延期申请且不腾退房屋者,将依据签订的《长安校区教工公寓选房协议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88303182
附:《延期交房申请表》
延期交房申请表.docx
后勤集团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