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通知

已选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工:

     根据学校《华体会网页版专题会议纪要》(专纪字【2019】28号)会议要求,按照学校精神和本人承诺,已选长安校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工需按期交回长安校区教工公寓1-6号楼原住房以及学校单间、过渡租住房。现考虑到部分教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不能按时交回原住房的,需按要求填写《延期交房申请表》,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房地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住房延期申请且不腾退房屋者,将依据签订的《长安校区教工公寓选房协议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88303182

   附:《延期交房申请表》

 

延期交房申请表.docx

 

 

后勤集团

2019年12月13日


< 上一篇

中标公示

关于限期清理科研楼消防通道废旧物品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