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暨“五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的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

(二)严格实验室使用管理

“五一”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予以关闭,如确有需要开放,需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系)领导办理相关报备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科研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三)各单位自查自纠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2),组织自查工作。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学校现场检查

学校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五)教育部抽查

教育部将于6月随机抽取部分高校,组织专家进校检查,对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处理。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7日下班前分别将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3层7314室。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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