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是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规范对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育人功能,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人员的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设定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绩效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面向全校学制内非在职研究生公开选聘;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助教助管岗位的工作。
2.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单位,依据本单位岗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在岗人数,科学合理提出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需求,填写《华体会网页版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放至yjszzb@nwu.edu.cn。
各单位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助教助管工作进行管理。如管理员有变更,请同步填报《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员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上述邮箱。
3.研究生院(部)依据学校实际,统筹核定各单位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数量。
二、聘期与岗位津贴
1.本次研究生助教助管的岗位聘期为2024-2025学年度,工作时间8个月。每生每月岗位津贴500元。
2.每学期结束前,各用人单位对所聘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流程,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岗位津贴。
三、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助教助管工作在研究生能力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助困等方面的多重作用,充分发挥助教助管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积极作用。
2.各单位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需求获批后,应就本单位相关情况接受研究生的咨询和申请;研究生应聘前须征得导师同意。
3.研究生助教助管选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双向选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仍不能缓解经济压力的研究生。
4.各用人单位应对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不参加培训的,不予安排上岗。聘期中名单发生变动的,需及时上报研究生院(部)审批。
5.为方便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各用人单位跨校区选聘学生。
6.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部)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郝梓含,联系电话:88308711。
研究生院(部)
2024年11月6日